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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缓就业毕业生办理入户广州人事代理指南

一、办理条件: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;

二、所需材料:
1.本人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原件、《大学生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原件(单位加盖公章)、身份证复印件;
2. 接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3. 准备好毕业时所签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;
三、办理程序:
    上交材料→我部审批→本人到我单位领取审批结果及带上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→本人持报到证回学校保卫处开户口迁移证→本人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到我处报到→领取指标办理入户手续
   注:办理入户手续:
    A、入我中心集体户(由我中心集中办理)
    B、入个人户(落户在亲戚或朋友家,自行办理入户)

四、户口:  入户后为广州市永久市民,红印户口本



 提示:如果是外地院校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业务,而本人目前又暂时不在广州的。可通过邮寄办理材料到我单位委托办理,由我单位审批完材料后再邮寄回本人。

办公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4楼1407室
联系电话:87747365、87747370、88367116
邮    编:51050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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